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說明:A、B、C 和 E
過橋簽證可填補空檔。在另一項簽證申請審理期間、旅行期間,或在安排離境期間,它可以讓一個人維持合法身分。
這是關於該制度如何運作的已發布資訊。這不是 移民協助,也不是法律意見,不能考慮你的個人情況, 而且一旦收費表或法規有變更,它可能立刻就已過時。只有 註冊移民代理(registered migration agent)或澳洲執業律師(Australian legal practitioner) 才可以就你自己的申請向你提供建議。 描述您的案件 而且其中幾位會免費以書面回覆。
過橋簽證是用來填補空檔的。它可以讓一個人在另一項簽證申請處理期間、旅行期間,或安排離開澳洲期間,維持合法身分。
很多人忽略的一點是: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有其自身條件。這些條件通常與已到期簽證的條件不同,因此工作權、旅行權和學習權需要在過橋簽證本身上核對。
bridging visa 的作用,以及它不能做什麼#
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是一種臨時簽證。它通常是為了讓某人在澳洲基於特定目的而保持合法身分,例如等待有效簽證申請的決定、持過橋簽證期間出境並返回,或安排離境。
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不會取代主要簽證申請。它也不會自動沿用較早的實質簽證所附帶的權利。過橋簽證的核發通知會列出簽證條件、生效日期,以及任何工作或旅行限制。
在移民法中,實質簽證是指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刑事司法簽證或執法簽證以外的簽證。這很重要,因為許多過橋簽證都與某人目前是否持有,或最後一次持有的是否為實質簽證有關。
最常被誤解的一點:過橋簽證有其自身條件#
這是在實務上最常造成麻煩的問題。一個人可能在學生簽證、訪客簽證或臨時工作簽證下原本擁有完整工作權利,之後轉為附帶不同條件的過橋簽證 (bridging visa)。
例如,過橋簽證可能寫明不得工作、可有限度工作,或必須另外申請工作權後才能工作。過橋簽證也可能完全沒有旅行權,即使之前的實質簽證允許進出澳洲也是如此。
唯一安全的查核地方,是過橋簽證核發通知和 VEVO 紀錄。條件編號很重要。如果某人在過橋簽證註明不得工作時工作,或持沒有旅行許可的過橋簽證離開澳洲,後果可能很嚴重。
根據 Migration Agents Code of Conduct 2021 第 s26 條,註冊移民代理和澳洲法律執業者不得保證結果,包括工作權利或簽證核發。如果有人想在澳洲獲得付費移民協助,提供者必須已正確註冊或有權執業,因為非法提供移民協助可能違反 Migration Act 1958 第 s280 條,而就此收費可能違反 s281。MARN 可在以下查核 我們的營運者檢查工具.
Bridging Visa A:澳洲境內申請後最常見的一種#
Bridging Visa A,常稱為 BVA,通常會在申請人仍持有實質性簽證時,於澳洲境內遞交另一項有效的實質性簽證申請後獲批。在許多情況下,它會作為申請流程的一部分自動獲批。
BVA 通常不會立刻開始。它常常先在背景中存在,只有在目前的實質簽證失效時才生效。在那之前,實質簽證的條件仍然適用。
這個延後生效的開始時間很重要。如果某人仍持有較早的簽證,過橋簽證的條件此時尚未生效。一旦較早的簽證終止,BVA 就會接續生效,並適用其自身條件。
BVA 一般允許持有人在新的簽證申請審理期間合法留在澳洲。它本身並不賦予離開並返回澳洲的權利。如果持有人在僅持有 BVA 的情況下離開澳洲,該 bridging visa 通常會失效。
這就是為什麼旅行計畫需要特別注意。通常用於旅行的機制是 Bridging Visa B,下面會說明。
Bridging Visa B,旅行過渡簽證#
Bridging Visa B,或 BVB,是一種過橋簽證,適用於持有過橋簽證的人在主要簽證申請仍未決定期間,需要離開澳洲並返回的情況。它與附帶旅行權利的 BVA 不同。它是另一種獨立的過橋簽證。
BVB 包含一段有限期間的旅行權限。核准通知會載明可旅行期間,而在該期間之外旅行,可能會對再次入境造成問題。
和其他過橋簽證一樣,BVB 有其自身條件。BVB 的工作權利不能假定沿用自已失效的實質簽證。必須查看 BVB 核准內容。
BVB 通常會在旅行前申請。時間很重要,因為旅行期間可能很短,而且簽證需要在正確時間生效。Department 的簽證頁面列有目前的申請程序和收費。
Bridging Visa C,在目前沒有實質簽證的情況下#
Bridging Visa C,或 BVC,通常與在澳洲境內提出的有效實質簽證申請有關,而申請人在申請時並不持有實質簽證。簡單來說,它常見於某人在已經成為非法居留後才遞交境內申請,或在持有非實質簽證期間提出申請的情況。
BVC 與 BVA 在幾個實際方面不同。一個主要差異是旅行。BVC 不提供旅行權利,而且不像人們常以為的那樣,沒有與 BVC 以相同方式連結的 Bridging Visa B。
另一個實際重點是工作條件。有些 BVC 持有人沒有工作權,除非另外提出申請並符合特定標準。核准通知上的條件,比根據先前持有的簽證所作的假設更重要,如果先前確實有簽證的話。
由於 BVC 常與非法身分期間或非實質簽證身分期間有關,紀錄和日期就變得重要。有效申請日期、前一個簽證終止日期,以及過橋簽證生效日期,都可能影響某一天實際存在的是哪種身分。
Bridging Visa E,在特定情況下的短期合法身分#
Bridging Visa E,或 BVE,通常用於較特定的情況。它可適用於某人屬於非法身分且需要在短期內恢復合法身分、某人正在安排離境、某些覆核或部長介入程序正在進行中,或存在其他與執法相關的情況。
BVE 並不是其他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的一般替代方案。它通常與非常特定的目的相關,並且可能附有嚴格條件,包括報到條件、居住條件或不得工作條件。
這是另一個容易因假設而出問題的領域。有些人以為任何過橋簽證都代表有廣泛許可,可以留下、工作,之後再處理。制度並不是這樣運作。BVE 的目的可能很有限,條件也可能很嚴格。
凡是涉及身分文件、過往簽證紀錄或申請紀錄時,準確性都很重要。虛假文件或虛假陳述可能依據 Migration Act 1958 ss234 and 245AR 導致嚴重後果,並且在某些簽證程序中也可能觸發 Public Interest Criterion 4020。
過橋簽證何時開始、結束,以及何時不再有用#
不同的 bridging visa 開始生效的時間不同。境內申請後核發的 BVA,通常會在目前的實質簽證結束時開始生效。BVE 則可能會在核發後立即生效,視情況而定。
過橋簽證通常會在幾種情況之一發生時終止。最常見的例子是,實質簽證申請已有最終決定、持有人在會使過橋簽證終止的情況下離開澳洲,或獲批另一個簽證。
這就是日期為什麼重要。核准通知可能會顯示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獲批的日期,但實際生效日期可能更晚。很多人在 VEVO 看到過橋簽證,就以為它已經生效,但它其實可能仍只是在背景中等待。
這也是為什麼旅行需要謹慎。BVA 通常會在離境時失效。BVB 是為短期旅行和返回而設計,但只限於獲准的旅行期間內。BVC 或 BVE 可能根本無法解決旅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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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我可以持過橋簽證在澳洲工作嗎?#
這取決於該特定過橋簽證 (bridging visa) 的條件。有些過橋簽證允許工作,有些不允許,還有些需要另外申請才能更改工作條件。核准通知和 VEVO 紀錄是需要查核的關鍵文件。
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是否給我與舊簽證相同的權利?#
不,不一定。過橋簽證有其自身條件,而這些條件可能與已過期的實質簽證非常不同。工作、學習和旅行權利需要直接查看過橋簽證本身。
我可以持過橋簽證離開澳洲再回來嗎?#
不是每一種 bridging visa 都可以。Bridging Visa A 通常不允許返回旅行,而且持有人離開澳洲時通常會失效。Bridging Visa B 是在審理期間用於臨時出境和返回時通常使用的 bridging visa。
過橋簽證實際上何時開始生效?#
有些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會立即生效,但很多不會。常見例子是境內申請後獲批的 Bridging Visa A,通常要等目前的實質簽證結束後才會生效。開始日期和條件會列在核准通知中。
關於本指南。 這是關於某項程序在澳洲如何運作的一般資訊。這不是 immigration assistance,也不是針對你情況的建議。根據 section 280 of the Migration Act 1958 只有註冊移民代理或澳洲法律執業者可以提供這項服務。政府收費會按指數調整,而且大多數會在 1 July 變更,所以請自行查核任何金額於 immi.homeaffairs.gov.au, 並在以下位置查核任何代理 OMARA(移民代理註冊管理局)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