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 25 條和第 26 條刊登廣告
廣告規則很重要,因為許多移民客戶是在看到網站、社群貼文或搜尋廣告後才選擇代理人。如果廣告漏掉代理人的 MARN(移民代理人註冊號碼),。
這是關於該制度如何運作的已發布資訊。這不是 移民協助,也不是法律意見,不能考慮你的個人情況, 而且一旦收費表或法規有變更,它可能立刻就已過時。只有 註冊移民代理(registered migration agent)或澳洲執業律師(Australian legal practitioner) 才可以就你自己的申請向你提供建議。 描述您的案件 而且其中幾位會免費以書面回覆。
廣告規則很重要,因為許多移民客戶是在看到網站、社群貼文或搜尋廣告後才選擇代理人。如果廣告漏掉代理人的 MARN(移民代理人註冊號碼)、承諾結果,或暗示與政府有特殊關係,就可能誤導消費者,並違反 2021 年《移民代理人行為守則》。本指南說明第 25 條與第 26 條涵蓋哪些內容,以及實務上合規廣告是什麼樣子。
第 25 條對廣告的要求#
2021 年《移民代理人行為守則》第 25 條規定,註冊移民代理人在為其執業做廣告時,必須在廣告中列出其移民代理人註冊號碼,也就是 MARN(移民代理人註冊號碼)。重點很簡單:閱讀廣告的人必須能識別該代理人,並查核其註冊狀態。
實務上,這表示 MARN 需要出現在用來推廣移民協助服務的資料上。這可能包括網站首頁、服務頁面、Google 廣告登陸頁、Facebook 頁面、Instagram 個人檔案、手冊、傳單或名錄列表。如果該資料是在為執業做廣告,MARN 就需要在上面。
MARN 通常會以類似 "MARN 1234567" 的格式顯示。它應該清楚且容易找到。把它藏在很小的頁尾文字中、放在另一個頁面上,或只在對方聯絡後才提供,可能不符合這項規則的目的。
MARN 也幫助消費者查核該人目前是否已註冊。你可以透過 VisaBid 的 業者查核頁面快速查核,這是在比較報價或支付任何款項之前很有用的第一步。
實務上哪些算是廣告#
《守則》的重要性不只在於精美的平面廣告。廣告的範圍比那更廣。如果某項溝通內容是為了吸引移民業務,把它視為廣告並對其適用第 25 條與第 26 條規則,會比較安全。
常見例子包括:
- 宣傳簽證或移民服務的網站
- 移民執業的社群媒體個人檔案頁面
- Facebook、Instagram、TikTok 或 LinkedIn 的贊助貼文
- Google Ads 和 Bing Ads
- 線上商業名錄個人檔案
- 橫幅、海報、傳單和手冊
- 電子郵件行銷活動
- 推廣移民服務的說明會邀請
- 宣傳某執業在簽證案件上成功經驗的影片
也有一些邊界情況。純教育性、沒有推廣內容的文章,可能與廣告不同;但一旦某個頁面邀請人們預約、詢問或購買移民服務,它就開始看起來具有推廣性。實務上的做法是:凡是邀請公眾與該執業接洽的地方,都應列出 MARN。
對消費者來說,這也是要仔細比較業者的一個原因。如果廣告沒有說明哪位是註冊代理人,這就是一個應該先停下來查核的訊號。如果某人在澳洲提供移民協助,但不是註冊移民代理人或澳洲法律執業者,則《1958 年移民法》第 280 條可能相關。就該協助收費也可能引發第 281 條的問題。
第 26 條禁止的內容:保證、特殊管道與審理速度聲稱#
《守則》第 26 條處理的是會造成錯誤期待的廣告。註冊移民代理人不得就其服務作出具誤導性或欺騙性,或可能誤導或欺騙的陳述。
有三個問題領域一再出現。
保證結果#
代理人不得宣傳保證核發、保證批准或保證成功。簽證決定是由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相關的審裁處或法院作出,而不是由代理人作出。任何代理人都不能合法承諾簽證一定會獲批。
常見問題用語包括:
- "100% visa success"
- "guaranteed PR"
- "visa approval guaranteed"
- "refusal impossible with us"
- "money back if visa refused",如果整體措辭仍暗示保證結果
廣告可以描述服務、經驗和流程管理,但不能把結果說成是確定的。
暗示與政府有關聯#
廣告不得暗示該執業就是政府、屬於政府的一部分,或在事實並非如此時與政府有特殊關聯。這包括名稱、標誌、顏色、徽章、制服和會造成這種印象的措辭。
問題例子包括:
- 使用聽起來像官方部門的商業名稱
- 未經授權展示 Commonwealth coat of arms 或類似徽記
- 當該執業是私人機構時,卻聲稱是 "official visa office"
- 暗示該執業可以直接核發簽證
- 建立看起來像政府入口網站的網站版面來收取付費諮詢
移民代理可以說自己已註冊。這是事實陳述。但他們不能暗示註冊使他們成為該部門的一部分,或賦予他們決定案件的權力。
聲稱可加快審理#
代理不能僅因為自己是代理,就宣傳他們可以加快簽證審理。審理時間由 Department 控制,並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申請完整性、健康和品格審查、需求以及計畫設定。
常見有問題的說法包括:
- "fast-track your visa through our special channel"
- "priority processing available through our office"
- "插隊"
- "我們可以在幾週內讓你的簽證獲批"
- "我們的 MARN(移民代理註冊號)可讓你更快獲得決定"
廣告可以說明,準備有序的申請可能有助於避免因文件缺漏或資訊錯誤造成的不必要延誤。這與聲稱代理人可以讓部門更快處理申請不同。
合規廣告可以改怎麼說#
Code 並不禁止代理做廣告。它是對誤導性陳述設下限制。合規的廣告仍然可以具體且有用。
較安全的說法例子包括:
- 所提供的服務,例如簽證申請準備、技能評估協助或提名申請
- 代理的 MARN 和業務聯絡資料
- 使用語言
- 執業領域
- 專業費用,可在適當情況下以固定費用或一般區間表示
- 即 Department 的收費是另外計算的
- 在工作開始前會提供書面協議,反映行為守則第 42、46 和 51 條
- 客戶將會收到發票和收據,符合第 49 條
合規的廣告也可以用一般性用語說明流程步驟。例如,可以說在澳洲境內遞交的配偶簽證申請屬於境內流程,或某些事項還需要 Form 956,依據 Migration Act 第 312A 條指定授權收件人或移民代理。但不能把一般資訊變成對個人結果的承諾。
對消費者而言,透明度與醒目主張同樣重要。在支付任何款項之前,明智的做法是先閱讀 consumer guide, 透過以下方式比較分項報價 VisaBid 並確認費用結構有書面載明。
消費者在市場上看到的警訊#
有些不合規的廣告很明顯,有些則較隱晦。以下是常見警訊。
某網站用大字寫著 "government registered visa office",但沒有列出個別代理人的姓名,也沒有顯示 MARN。這可能會誤導他人,以為自己是在與政府打交道。
某個社群媒體帳號聲稱「所有簽證都核准,否則全額保證」,並張貼核准截圖,彷彿每個案件都會得到相同結果。這類說法可能違反 section 26,因為它把結果表述為確定。
廣告寫著 "special access to Department staff" 或 "inside contacts at Immigration"。這種說法暗示有不當影響力,或有一般營運者沒有的特殊關係。即使實際上只是表示他們熟悉流程,這種宣稱仍有風險且具誤導性。
搜尋廣告寫著 "48-hour approval",但落地頁沒有清楚說明這個時限指的是什麼。在移民事務中,與時間有關的說法特別危險,因為正式處理時間會變動,而且不受代理人控制。
宣傳冊先列出一個很低的主打價格,之後又為基本工作加上大筆額外費用。這與其說是第 25 或 26 條的問題,不如說更像是揭露問題,但它仍可能構成整體上的誤導印象。《行為守則》第 42 和 46 條要求有適當的書面協議和清楚的費用結構。
這些規則對比較報價的消費者代表什麼#
第 25 和 26 條不只是給代理看的技術性規則。它們是實際的消費者保護規則。它們幫助一個人判斷某個業者是否可識別、可追責,並且對自己能做的事是否抱持現實態度。
如果廣告沒有顯示 MARN(註冊編號),第一步是核實誰在提供服務。如果賣方說自己是 "visa experts",但沒有註冊移民代理或 Australian legal practitioner 參與,而該服務是在澳洲提供移民協助,則 Migration Act 的 section 280 可能相關。
如果廣告中的說法聽起來過於肯定,下一步就是要求對方以書面作出說明。合法的委任通常會先從第 38 條下的消費者指南開始,接著是第 42 條下的書面協議,再來是符合第 46、49、50 和 51 條的付款安排。如果業者從廣告直接跳到付款連結,這就值得仔細查核。
比較逐項報價也更容易看見實質內容,而不是口號。低價廣告費用可能不包括關鍵工作。高費用可能包含,也可能不包含複雜陳述、後續要求或支持證據審查。VisaBid 的 費用估算工具 可在當事人作出決定前,協助提供一般市場背景。
常見問題#
移民代理人可以在沒有 MARN 的情況下做廣告嗎?#
Migration Agents Code of Conduct 2021 的 Section 25 規定,已註冊移民代理必須在其業務廣告中列出其 MARN(註冊號碼)。如果該材料是在推廣移民服務,較穩妥的理解是應清楚顯示 MARN。消費者可以使用 MARN 在聘用該經營者之前核實其註冊狀態。
移民代理人可以保證簽證結果嗎?#
任何廣告都不能恰當地承諾簽證核准是保證結果。Code 第 26 條禁止誤導或欺騙性陳述,而簽證決定是由該部門或其他決策者作出,不是由代理作出。像 "guaranteed approval" 或 "100% success" 這類字眼,通常是明顯警訊。
代理人可以說他們能加快簽證審理嗎?#
廣告不應聲稱代理可以透過特殊管道或身分讓部門更快處理申請。處理時間由部門控制,且可能改變。代理可以說明有條理的準備如何減少可避免的延誤,但這與承諾官方處理更快不同。
我如何查核簽證廣告業者是否真實?#
先在廣告、網站或個人資料中尋找該代理個人的 MARN(移民代理註冊號)。然後透過註冊名冊搜尋或 VisaBid 的功能核實該經營者。 查核頁面。如果該業者避免指出註冊移民代理的姓名、使用政府風格的品牌,或在文件不清楚前就要求付款,請格外小心。
關於本指南。 這是關於某項程序在澳洲如何運作的一般資訊。這不是 immigration assistance,也不是針對你情況的建議。根據 section 280 of the Migration Act 1958 只有註冊移民代理或澳洲法律執業者可以提供這項服務。政府收費會按指數調整,而且大多數會在 1 July 變更,所以請自行查核任何金額於 immi.homeaffairs.gov.au, 並在以下位置查核任何代理 OMARA(移民代理註冊管理局)名冊.